江苏一高中男生被邻居汽车撞死一案开庭审理,

日期:2025-11-05 09:40 浏览:

11月3日上午,江苏响水高中男生张某豪被邻居殴打致死一案,响水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。新京报记者从张某豪母亲及律师处获悉,法院未当庭宣判。两人还透露,庭审中,被告人王某贵当庭翻供,否认过失杀人罪。这起车祸是由邻里纠纷引起的。张某豪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,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左右,张某豪骑电动自行车去学校时,被邻居、名叫王某贵的36岁男子从后面撞倒。张某豪就读于江苏省响水中学高三。 “这是当地最好的高中,他的成绩也很好,三场模拟考试的成绩都可以被各大大学录取。”后事故发生后,张某豪被送往当地医院,确定脑死亡。家人随后将他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救治,也被确定为脑死亡。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和抢救,张某豪于2025年7月29日不幸去世。 事发现场。采访者提供的照片:“公安局侦查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,事故双方系邻居,两家人多年来存在矛盾纠纷。公安局经调查后,公开。同年6月13日,王某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抓获。张某豪的母亲称,两家人因家门前私人土地的界限问题由来已久。”事发时,他和妻子前往上海看病,留下张某豪和奶奶在家里。张某豪.被申请人提供的检方意见显示,案发时,犯罪嫌疑人王某贵驾车回家,在G15沉海高速上遇见了骑着踏板车到学校的被害人张某豪。由于两家人之间的边界纠纷,犯罪嫌疑人总是采取报复行动。该车掉头尾随受害人后,加速撞向受害人张某豪乘坐的电瓶车约70米处,逼近响水县开发区国盛纺织南门,致受害人张某豪重伤。据法医初步判断,张某豪的伤情构成重伤以上。公安机关认为,王某贵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。检方意见还指出,犯罪嫌疑人王某贵认罪、认罚。被告人王某贵在法庭上撤回了他的供词。新闻快讯记者从张某豪母亲及其律师、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胜利处获悉,被告人王某贵当庭翻供。 “庭审中,被告人王某贵在法庭上的供述与侦查过程中的供述不一致,他不承认过失杀人罪;但他承认原行驶速在每小时50公里左右,并且在转身追赶张某豪时,剧烈加速了自己的行为。”胡胜利说。”王某贵在庭审中称,当时他精神状态不好,一时冲动就打了人。 “他说只是想伤害他,不想让他死。”张某豪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,但检察官在法庭上宣称王某贵精神正常。庭审过程中,张某豪母亲发现张某豪试图躲避后面的车辆,他改变了车道。几次,跟在他后面的被告也变了三次,加速了两次。 “他辩解说,男孩没有敲门,而是在他的车顶上,然后他匀速刹车,将孩子向前拖了一段距离,孩子才摔倒。”张某豪的母亲表示,当法庭上被问及是否看到这一情况时,王某贵回应称,安全气囊已展开,所以她没有看到孩子摔倒。这是她自己的猜测。事发后,王某贵报警并拨打了120。张某豪母亲告诉记者,王某贵向法庭表示,他认为自己救了孩子,因此不存在杀人嫌疑。 “他的行为不被检察官认可。而且,他报警后只说发生了交通事故,隐瞒了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。”检方意见还称,警方给王某贵打电话时,他只说“发生了交通事故”。胡胜李透露,纳尼尼特检方不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其主观悲伤程度明显,依法应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。被告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,但对犯罪事实不供认,表示愿意承担任何法律后果,对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。在民事部分刑事部分的庭审中,胡胜利表示,被告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,并愿意委托其兄弟处理其房屋以支付赔偿金。新京报记者秦冰编辑彭冲校对刘宝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编辑:肖武刚Un8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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